| 经过申报、评审等程序,巢湖2008年度劳动保障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日前结束,这也是巢湖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五年开展劳动保障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,今年共有125家用人单位获得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的巢湖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称号。
据介绍,为促进企业规范用工,增强企业的劳动保障法律观念,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,促进巢湖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打造“诚信巢湖”,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巢湖从今年2月下发文件并启动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。经过申报、评审等程序,今年全市共有125家用人单位被授予了巢湖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称号,其中市直64家、无为县14家、庐江县10家、和县22家、含山县11家、居巢区4家。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,和以往劳动保障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相比,今年获得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称号的用人单位数量超过了往年,其中有20%用人单位是首次获得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称号;另外用人单位对参加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。
另据了解,根据《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》规定,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的用人单位,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推荐10户用人单位申报“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”,并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,授予“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”称号。据悉,到2008年,巢湖已有40家用人单位被授予了“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”称号。 (黄庆松) |